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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紫牛头条报道《“卖崽青蛙”设计者是位南京宝妈:不会计较版权,很开心给大家带来快乐》后,相关话题登上了各大平台的热搜榜,设计者的举动得到了许多网友的称赞,但其中也有不少网友质疑“卖崽青蛙”是直接抄袭动画片《葫芦兄弟》的蛤蟆精,本就不应主张版权。在此前接受采访时,童女士就向记者表明,自己设计的“卖崽青蛙”呱兮兮形象的灵感来源就是《葫芦兄弟》的红蛤蟆。日前,记者就网友疑问再次采访了童女士,并就相关疑问咨询了律师。
童女士表示,起初自己也没有想要注册版权,正是觉得目前“卖崽青蛙”的形象的确是借鉴了《葫芦兄弟》里的蛤蟆精,“我在颜色、身形、花纹和头型尺寸上都做了修改,但是蛤蟆的总体形象在那里,再怎么修改,的确一眼看上去都是很相似的。”后来,她还将青蛙人偶服上的蓝色领巾去掉了,以与原型区分避嫌。
去年9月,自己穿着青蛙人偶服,背着小青蛙气球在云锦路上“卖崽”的视频走红后,引得全国众多“蛙友”模仿。在此期间,童女士听闻有一位“蛙友”想要将她修改后的版本抢先注册,于是本着“先注册,免得被利用”的心态将自己设计的形象做了著作权的登记,但并没有利用版权的事情去牟利。
“在我之前,的确是没有绿色这样身形的青蛙玩偶服的。”童女士说,自己向两家工厂咨询制作事宜,工厂都回复说此前只有红蛤蟆的人偶服,于是第二家工厂按照童女士提供的设计图纸,重新开版制作,才有了现在全国各地街头流行的绿色卖崽青蛙的形象。
另据红星新闻报道,5月18日,动画片《葫芦兄弟》主创人员82岁的吴云初对记者表示:“设计者公开承认是从葫芦兄弟得到启发了,我觉得她还是比较坦率的,感谢网友呼吁,但自己不准备维权。”
在看了童女士设计的青蛙玩偶服,并比对葫芦兄弟中红蛤蟆的形象后,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,有独到设计的青蛙,在设计完成后就有版权,登记只是为了方便表明权利。“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,不是思想,参照创意是可以的,照抄是不许的,而在原来基础上改编也要取得原作者许可。作者是借鉴创意,与葫芦娃中的青蛙形态大不同,因此并不构成侵权。”
(来源:扬子晚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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